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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談】寫作概要:無論如何,故事都要有趣嗎?

【雜談】寫作概要:無論如何,故事都要有趣嗎?

雜談時光_寫作雜談

寫作概要

  我曾在「【雜談】新手起步:作文寫不出來?無私教你從零開始的作文創作法!」當中以現實曾發生過的例子告訴大家如何從零開始寫作文。

  如果是小說(故事)我們或許也會經歷雷同的過程,例如先想到人、事、物,或者一個橋段、一個哏,而後慢慢將我們腦海裡的世界拓展出來。

  然後呢?

  然後,比起一般課業上的作文,我們還要考慮到難度層級更高一些的東西──那就是人的情感。

  抓住人的情感,或者說抓住人的目光,將自己筆下的作品變成一個「好故事」。

  要寫出故事很簡單,但是要寫出「好故事」則需要花費更多功夫。

  ▲故事型態的不同造成寫作策略的不同

  有些人可能就想寫一篇短短的,大概幾百字的故事。

  約莫五百字內的故事大概是作文等級的篇幅,雖然它的骨幹或許與長篇作品的概念是差不多的,然而實際在寫作上卻各自有不同的眉角和值得細細思考(煩惱)的地方。

  △重點:抓緊故事的核心

  當我們在書寫故事時,我們需要知道自己故事的核心是什麼。

  這裡的「核心」與故事劇情關聯的「主軸」無關,指的是你想帶給讀者什麼樣的感受,或者你想表達什麼樣的感受。

  令人感到幸福的?害怕的?好笑的?心神嚮往的?

  無論你想表達什麼,我們都知道,我們想要寫出的是引人入勝的「精采故事」。

  什麼是精彩故事?

  那就是「有趣」。

  △釐清:「有趣」不是「好笑」

  「有趣」的意思是能引起人們的好奇或者歡樂,而故事的有趣則是指其精彩,並且還要有值得人回味之處。

  例如有關懸疑推理作品,兇殘的刑案與隱藏在背後的祕密和慘痛的真相,這樣的故事總很難讓人覺得「好笑」吧?

  但是它可以讓人覺得「有趣」。

  「有趣」在哪裡?

  例如兇手的做案手法,員警的拆解過程,偵探的推理與發現,其他幕後黑手或者高層勢力的阻撓與誤導,裡頭每個人各自的想法──等等種種元素交織,碰撞在一起產生的火花。

  或是有讓人扼腕的錯過線索,也可能有誤打誤撞、弄巧成拙的成功,這些種種都非常「有趣」,不是嗎?

  ▲無論如何,故事都要「有趣」

  △曾經的錯誤觀念

  從前當我已經開始寫作好幾年,卻還遠遠算不上老手的時候,我曾經走了「歪路」。

  我一度以為「很有哏」才是故事的「有趣之處」。

  例如融合大眾所知道的有趣哏,讓讀者無論何時都能頻繁地「會心一笑」。

  而我自知自己的幽默感遠遠比不上他人,於是很後來的我決定開始發揮自己的長處,那就是「邏輯與脈絡」。

  然而直到更後來,我認為那些想法都錯了。

  頻繁地玩哏讓人疲勞,注重邏輯脈絡沒有錯,但卻容易沉悶。

  如果結合兩者呢?

  雖然閱讀的當下覺得還不賴吧?但放長久來看卻覺得沒有記憶點。

  我想要創造的不只是好故事,還想要讓人能夠偶爾回味。

  從前的我在寫作上都很片面,在看過不少故事後,認為在文筆達到基礎水準的情況以下,單一元素才是主導故事是否好看的點,那時候的我甚至認為每篇作品都要有它的「專屬特色」。

  強幹弱枝,這樣一來總夠有記憶點吧?(當然,是在其他基礎元素都用心且超過水平線的情況下)

  但事實上不是啊!更後來更後來的我又覺得那是外行人的想法!

  我也不曉得現在的自己算不算「內行」,也不知道以後自己的想法會不會改變,但現在的我認為,在基礎文筆都有的情況下,「將合適的元素安插在合適的地方」才是好故事

  △什麼是將「合適的元素安插在合適的段落」?

  舉例來說,如果這是一篇通篇懸疑的刑案偵探故事,如果你想要展現詼諧,就不應該讓眾人正嚴謹地討論案情、甄別線索時拚命搞笑。

  但是你卻可以在眾人的案件苦無進展,令某位貼心的角色展現想要讓大家暫時喘口氣再繼續努力的意思時開個無傷大雅的玩笑。

  在這種情況下,「笑料」放在不適合的地方是打斷節奏、耍白目。但如果放在合適的地方,卻能起到定下節點、鬆弛節奏的作用。

  △故事無論如何都要「有趣」嗎?

  如果你只想自由自在地寫故事,當然可以依照自己的想法走!

  但我個人現在的想法是,依序邏輯與常理運作的劇情總少了點什麼。

  因為太過合理,所以十分「現實」,又或者站在讀者角度而言少了點刺激或者推進繼續閱讀、渴望繼續閱讀的動力。

  而如果是頻繁玩哏的故事則容易讓結構破碎且容易流失群眾。

  當你的哏不足、不好笑的時候,根據觀察,數據容易雪崩,只因為你拉高了特定群體的讀者期待。大家因為好玩進來,就會因為膩了離開。

  然而如果你採取的總是將合適的元素安插在合適的段落的方式,那就大大不同了。

  你在創作一篇好故事,那篇故事文筆流暢且擁有其明確的脈絡,與此同時在許多小節點上會有不少「有趣」的元素出現。

  不見得是玩哏、搞笑,也可能是爆炸性的亮點或者讓人覺得「挖賽!還有這種方式(想法)!」

  利用故事原本的人物與事件、環境等元素相互碰撞,在精心安排下製造出一個又一個「有趣」(精彩)的節點。無須到令人拍案叫絕的地步,但好一些也是要讓人眼睛一亮或者會心一笑。

  接著一筆一筆,日益精進,我想,至少在我目前的想法來看:這就是最好的故事了吧!

  ▲來個平平無奇的結論

  用一句話來說就是:

  故事「合理」太平平無奇了,「有趣」才更能吸引人的目光!

  我想要創造能夠引人入勝、欲罷不能的故事,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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